超额剩余价值是什么?
超额剩余价值是指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个别资本凭借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获得的超越社会平均条件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也可以叫做额外剩余价值。
同一生产部门的资本主义企业之间,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差别,因而这些企业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也必然是参差不等的。但商品不是按照个别价值、而是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价值出售的。那些采用先进技术、劳动生产率较高的企业,其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但仍按社会价值出售,因此它比其他企业多得一部分剩余价值,这就是超额剩余价值。
超额剩余价值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超额剩余价值生产的特征在于,其存在具有一种暂时性。假定某个资本家采用了新技术、新的机器设备,从而格外地提高了他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获得了超额剩余价值。但由于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其他资本家很快也会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改良它们的技术设备,从而少数企业暂时特别高的劳动生产率,会逐渐扩展到其他企业中去。当新的方法被普遍采用时,该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的社会平均水平普遍提高,商品的社会价值也随之降低,原来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就会消失,从而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了。不过,这时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又会强制一些资本家采用更新技术,从而又重新产生超额剩余价值,重复着上述那样的过程。所以,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超额剩余价值只是暂时性的东西,但从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来看,它又不是暂时性的东西,而是经常存在的,只是不固定于某个或某些企业而已。资本家对超额剩余价值的追逐,会促使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资本家为了保持超额剩余价值,总是对新技术实行保密,从而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相矛盾的一种表现。